为大力引进绍兴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绍兴经济转型升级、科学发展,绍兴市实施“330海外英才计划”,主要为高端纺织、先进装备制造、绿色化工材料、金属制品加工、生命健康、文化旅游、信息经济、现代住建、通用航空、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以及涉水治水、智慧城市、人文社科文化艺术、经济金融管理等领域。申报分创新人才和创业人才两大类,创新人才是指到我市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从事技术创新、科学研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人才是指来我市注册创(领)办高新技术企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突出产业化成熟项目、重点产业配套项目、本土企业引进或合作项目、风投进入项目“四个优先”导向,重点引进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创新人才。
申请条件
1、学历要求:海内外知名高校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创业团队应包括1名负责人和至少3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及至少1名核心成员一般应有海外创业经历或在国内外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级技术管理职务3年以上,有突出的研究成果或成果转化业绩,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3、占股要求:申请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投入(含技术入股)占股30%以上;
4、注册地址:项目落户后,仅在绍兴注册创(领)办企业;
扶持政策
1、资金扶持:对入选“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C类的创业人才项目,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项目资助,项目启动后给予50%的资金资助,创业人才自有资金及风投资金实际投入或累计销售额达到政策资助总额后拨付剩余的50%资金资助。
2、创业扶持:提供不少于200平方米的三年免租创业场所或给予相应租金补贴;
3、贷款贴息:给予贷款额1000万元内按基准利率两年全额贴息;
4、房票补贴: 给予60-100万元的房票补贴,人才凭房票购买商品房,可用于购房首付,并享受首付后全额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或给予为期10年每年3-5万元的租房补贴;
5、强化政策:对我市自主申报入选的国家、省“千人计划”人才,在分别参照“海内外英才计划”A类、B类创业创新人才项目资助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省补助奖励额度分别给予入选人才1:1配套补助奖励(即国千配套奖励200万元、省千配套奖励100万元;
6、配套服务:落户后可享受医疗保健、户籍及居留、出入境签证、车驾管理服务、人事代理、住房公积金办理、企业注册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