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紧围绕我区构建“三位一体”的现代产业体系的目标,实施“513武林英才”培养引进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以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信息软件、电子商务、物联网等5大产业为重点,引进和培养带项目、带技术的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10个;力争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30名。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应为华裔。
2、申报人回国时间不超过4年。企业成立在3年以下,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或带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符合我区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有海外创业工作经验或曾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过中高层管理职务。
4、申报人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的30%以上,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扶持政策
(二)创业扶持。
经申报评审后确定特等、A、B、C、D五类项目:
1.创业资助。按照特等类1500万元、A类500万元、B类200万元、C类100万元、D类50万元的标准,分期拨付政府资助资金。
2.贷款贴息。给予特等类、A类、B类、C类、D类项目给予3年合计最高15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银行贷款的贴息。
3.办公用房补贴。按照特等类、A类、B类、C类、D类项目分别给予企业连续3年每年最高1500平方米、500平方米、300平方米、200平方米、1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
(二)安家补助。
对入选区“513”计划的创新人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助;通过下城区申报成功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的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人才,直接纳入区“513”计划人选管理,并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安家补助。
(三)引才奖励。对成功引进并通过下城区申报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浙江省“千人计划”、杭州市“521”计划、杭州市“115”计划人选,每1名分别给予企业或引才机构80万元、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引才资助。
(四)融资服务。鼓励社会投资机构对区“513”计划人才进行各类投资,创业企业获得社会投资机构投资的,政府产业基金优先进行跟投。
(五)居留落户。根据有关政策,简化来区创业创新的外籍人才入境和居留手续,
(六)生活服务。区“513”计划人才可优先申请区“人才公寓”,享受每年一次由区人力社保局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和疗休养活动。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要求在下城区入(转)义务教育段学校或幼儿园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