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区现开展“运河英才”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着力引进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材料科学、先进装备、文化创意、金融管理等产业具有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优秀创业创新人才和团队。经申报评审后确定A、B、C、D四类项目,最高给予1500万元的项目资助资金。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所在企业财政级次属拱墅区;
3、申报人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占股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4、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符合上城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扶持政策
“运河英才”计划经评审可确定为A、B、C、D四类,主要可以享受以下政策:
(一)创业创新支持
经申报评审后确定A、B、C、D四类项目,可以享受以下创业创新政策:
1.项目资助。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项目资助资金。对特别突出的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上不封顶”的政策。
2.贷款贴息。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对具有一定规模、发展前景良好、流动资金暂时不足的企业,给予两年内最高1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鼓励社会投资机构、民营企业进行各类投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进行跟投。
3.办公资助。给予最多三年、每年度最高1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资助(实际面积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面积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实际房租单价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房租单价补贴)。
4.房租补贴。给予最多三年、每年度最高3万元/年/人的住房租金补贴资助。(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5.融资资助。对企业获得创投机构、风投机构投资的,额度达到 1000万元以上(含),每 1000万元给予0.5%的融资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融资资助。
(二)企业引才激励
1.企业引进人才资助。企业每自主申报成功一名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人选,并与其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分别给予一次性资助3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2.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对首次认定院士专家工作站的给予一次性10万元建站经费。建站后每引进1名院士进站工作
给予一次性1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
3.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首次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企业给予10万元建站经费。建站后每引进1名博士后给予5万元科研经费补助。
(三)人才生活保障
1.住房补助。自主申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般不低于5年工作或服务协议的国家“千人计划”、国家“万人计划”、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人选,分别给予100万元、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的住房补助。住房补助费第一年拨付总金额的50%,人才申请第三期项目资助后拨付剩余50%。根据《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经分类认定并已获得市级购房补贴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居留落户。根据有关政策,简化来区创新创业的外籍人才入境和居留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外籍人才,协助办理外籍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及外国专家证。对具有中国国籍的计划人才,帮助做好落户服务工作。
3.子女入学。人才子女选择在本区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就学的,由区教育局优先协调、帮助解决,对国家、省“千人计划”、市“521”计划等重点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开通绿色通道。
4.医疗保障。人才每年可在定点医院享受一次统一组织的健康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