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上城区关于吸引海内外领军型人才来上城区创新创业“1211”计划的实施意见》(上委办〔2011〕123号),为推进实施“1211”人才计划,大力引进和培养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来上城区创新创业,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作用。
申请条件
1、申报人应在海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所在企业财政级次属上城区;
3、申报人为企业第一大自然人股东,占股30%以上,或本人投入企业的实际到位资金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企业实际到位资金不低于政府资助资金。
4、拥有发明专利或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国内先进或能够填补国内空白,符合上城区产业发展导向,具有较好的产业化前景,能产生较大经济社会效益。
扶持政策
创业项目经评定后,择优确定A类、B类和C类项目,给予相应扶持。特别优秀的创业项目,按“一事一议”原则上不封顶。
1、创业扶持资金。按照A类、B类、C类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300万、1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2、银行贷款贴息。按照A类、B类、C类分别给予3年内最高2000万元1000万元、500万元银行贷款额度按照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全额贴息。
3、办公用房房租补贴。按照A类、B类、C类分别给予3年最高30万元/年、20万元/年、15万元/年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4、住房补贴。给予在杭无房创业人才三年最高100平方米公寓租金补贴,补贴金额为最高5万元/年·人,两名及以上创业团队给予最高8万元/年·团队(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
5、直接融资扶持。对申报入选项目获得创投机构、风投机构投资的,额度达到 1000万元以上(含),给予投资额3%,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直接融资奖励。鼓励政府产业引导基金对优秀项目参股跟投;多方位为企业搭建投融资平台,探索建立健全包括创业投资、技术产权交易等在内的投融资机制,组织鼓励社会投资机构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优先推荐优秀项目进行各类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