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条件
二、相关补助政策
2.给予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每人80万元的特殊支持。
3.?各地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给浙江“万人计划”入选者适当配套经费支持。同一个人重复入选浙江‘万人计划’的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财政资助支持。
4.?支持浙江“万人计划”入选者主持、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建设项目、国际交流和合作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在科研管理、事业平台、人事制度、经费使用、考核评价、激励保障等方面,省有关部门结合“万人计划”入选者实际,制定落实相应支持政策。
5.?优先推荐浙江“万人计划”入选者申报国家“万人计划”;积极培养推荐浙江“万人计划”入选者到国际、国内学术组织任职。组织浙江“万人计划”入选者参加政治理论学习、高级研修等活动;推荐讲讲“万人计划”入选者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鼓励积极建言献策。
6.?鼓励在浙中央部属单位人才申报浙江“万人计划”,入选浙江“万人计划”的,省财政厅给予相应的特殊支持。已入选国家“万人计划”的,不自动列入省“万人计划”,需申报参评或有本人向本地本单位党组织部门提出申请,经省“万人计划”评选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当年度省“万人计划”拟入选人员,经公示公布后享受省“万人计划”政策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