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一、申请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扶持政策
1、税收减免:企业所得税税率由 25%降为 15%;
2、资金扶持:补助60万
3、提升品牌影响力: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4、提高资本价值: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
5、提高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利于开拓国内外市场,是部分投标项目重要条件。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专利汇总表、专利证书及附页)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近三年科研项目情况说明汇总表、下达项目通知、项目立项书、已结题的验收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说明、转化汇总及逐项说明、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检验报告、销售合同、销售发票、用户使用报告等)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①总体情况说明②研发项目管理制度:研发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研发费用投入与核算管理办法、研发费用辅助账证明材料③成立研发机构证明材料:技术部成立文件、研发设备清单和图片、产学研合作协议、管理办法等④科技成果组织实施激励办法⑤科技人才培养管理激励办法⑥研发人员绩效考核奖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专利证书、检验报告、查新报告、产品图片等)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比例情况说明材料。(企业职工和科研人员结构说明:学历、职工总数、研发人员占比,人员花名册、科技人员汇总表等)
6、中介机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营业执照(复印件)、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
7、研究开发费用(近3年度)、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8、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9、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
四、申报程序:
网上填报和纸质申请。
五、服务费用:
60000元,前期收取1万元,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项目申报不成功退还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申报时间:
每年5月中旬和9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