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雏鹰计划,从2010年开始,用5年时间,在杭州市重点培育和扶持1000家科技型初创企业,形成技术水平领先、竞争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科技型企业群,建立一个“雏鹰企业”培育库。
一、申请条件:
1.注册地在上城区的企业法人,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5年3月11日-2020年3月10日之间,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二、补助资金:
1.直接补助20万元。
2.50%贷款贴息,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培育期间享受贴息的贷款总额最高6000万元。
3.认定后自动列入浙江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并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同等条件下,市级项目优先推荐、立项等。
三、申报材料:
《杭州市科技型初创企业培育工程申请表》,企业发展商业计划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纳税证明、上年度财务报表等附件。
四、申报程序:
申报材料提供所在区科技局,并提出申请。
五、服务费用:
40000元,前期收取5千元,通过后支付剩余费用。项目申报不成功退还费用,开具增值税发票。
六、申报时间:
4月左右。